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马304至拉运点采出水管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马304至拉运点采出水管道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巴中市通江县瓦室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马304至拉运点采出水管道一条,全线采用地埋式敷设,管道长2.245km,采用DN80柔性复合高压输送管,设计输送压力12MPa,设计输送量15m3/h。同时配套建设注气微排阀、管线标志桩、警示牌等。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
联系人:易文
联系电话:15892961231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天龙大道1333号9栋4单元
联系人:赖工
联系电话:13551061520
电子邮箱:8511359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1、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pXHOcV-oYXPDXsySTT-SRQ?pwd=ngk3。
2、公众意见表填写注意事项:
①请真实反映自己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不得冒用他人信息填写,禁止弄虚作假;
②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联系方式。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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