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马1-16H井试采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马1-16H井试采产能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巴中市通江县新场镇窄口村
项目投资:4171.98万元
建设内容:利用原马1-11井场内马1-16H勘探井新建马1-16H试采气站,试采量6×104m3/d。在原马1-11井场新建马1-11脱水井场,对通南巴马1、马2区块采出天然气进行脱水处理,脱水能力150×104m3/d。并配套新建1条输气管线。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
联系人:易工
联系电话:15892961231
单位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西外开发区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8-85411199
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龙大道1333号9栋4单元2层1号
电子邮箱:43515121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J8yUvzUTFk71Nfv8NpGFw?pwd=zcim
提取码: zcim
公众意见表填写注意事项:
①请真实反映自己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不得冒用他人信息填写,禁止弄虚作假;
②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联系方式。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企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投资有风险,需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