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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住院和门诊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累计突破5000万人次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范围进一步扩大。到2022年10月底,在普通门诊费用全覆盖的基础上,百分之九十七的统筹地区进一步启动高血压、糖尿病、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相关门诊治疗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10月份,跨省直接结算门诊费用355.69万人次,基金支付5.17亿元,环比分别增长5.3%和5.5%。日均直接结算11.47万人次,平均基金支付145.35元。

9月份以来,受各地疫情影响,住院结算增速放缓。10月份,跨省直接结算住院费用50.03万人次,基金支付67.64亿元,环比分别下降13.1%和14.4%。日均直接结算1.61万人次,次均基金支付1.35万元。

门诊慢性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策略

一、哪些门诊慢性病相关治疗费用可以跨省直接结算?

在普通门诊费用全覆盖的基础上,在百分之九十七的统筹地区实现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等五种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相关治疗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

2.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如何知道自己是否享受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的待遇?

享受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待遇,参保人需按参保地规定取得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资格。参保人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可登录国家医疗保险服务平台APP,点击查询服务下的“更多异地就医查询”,选择“门诊特殊病种资格”查询其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种资格信息,以及根据参保地要求查询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3.被保险人如何在参保关系所在地获得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

参保人可登录国家医疗保险服务平台APP,在“异地备案”服务区点击查询服务下的“更多异地就医查询”,选择“门斯洛优抚通知”,了解参保地门诊慢性优抚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及流程。

四、哪些医疗机构可以提供五种门诊慢性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参保人在就医前,需要在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查询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的结算情况。他/她可以登录国家医疗保险服务平台的APP,点击查询服务下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查询”,选择自己就医的地点,输入定点医疗机构名称,查询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的结算以及支持的病种。还可以点击“更多筛查”,在“开放类别”中选择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种,查询医疗场所开设的所有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种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

特别说明:被保险人需在参保地选择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有等级要求的,应符合参保地相关规定。

5.被保险人在医院直接结算五种门诊慢性病的相关治疗费用应该怎么做?

参保人持医疗保险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已开通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种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应在门诊挂号、就诊、结算环节主动告知参保人身份及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种资格。定点医疗机构需要查询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的资质信息,方便医生提供合理的诊疗服务。根据医疗场所的管理要求,医生会专门负责疾病的治疗和合理用药。参保人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结算窗口结算。本次门诊慢性病相关医疗的医疗费用将按病种分别结算。同时,发生与门诊慢性病治疗无关的其他医疗费用,按照普通门诊费用和门诊慢性病相关治疗费用分别结算。

6.有哪些门诊费用暂时不能直接结算?我该怎么办?

考虑到普通门诊和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的报销水平普遍不同,为避免影响参保人的治疗水平,减轻定点医疗机构重复退费的交易负担,以下两种情况仍要求参保人返回参保地进行人工报销:

一是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未开通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种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所有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种相关治疗费用不能跨省结算。注意不要按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按参保地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全额结算后返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二、如果本次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已开通门诊慢性病跨省直接结算,但被保险人的门诊慢性病不属于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的抗排斥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跨省直接结算, 所以请注意,门诊慢性病跨省直接结算不能按照普通门诊费用进行,需要按照参保地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全额结算后返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跨省就医的参保人,一定要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自己的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资格信息,对自己能享受的门诊待遇有一个清晰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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